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
有哪些补贴?
快来看看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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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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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,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
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单位,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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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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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困难人员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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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/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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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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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/3,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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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的一定比例确定,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/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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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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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,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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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单位缴纳社保费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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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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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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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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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返乡入乡农民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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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返乡入乡农民工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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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。
转载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